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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严格控煤指导意见,明确2020年底前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

   日期:2019-07-08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核心提示: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利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煤炭消费争取净压减5000万吨。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部淘汰。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利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煤炭消费争取净压减5000万吨。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部淘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
 
鲁政办字〔2019〕11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是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四减四增”,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目前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国家确定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建设能耗刚性需求成为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完成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政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煤炭消费持续压减,努力实现压总量、提效率、促发展的多重目标。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促进, 强化政策激励、示范引导、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快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格局。
 
2. 依法依规、精准施策。坚持“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坚持压旧上新、压小上大、压低上高、压散上整“四压四上”, 严格执行能耗、环保、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大力压减高耗煤产业低效产能。
 
3. 重点突破、统筹兼顾。以焦化、火电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聚焦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深化节能改造,开展专项行动,以点带面、条块结合,扎实推进。掌握“时、度、效”,统筹处理好煤炭压减与民生取暖、电力供应、防范风险的关系。
 
4. 分级负责、常态长效。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评价体系,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市县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调度和督导机制,奖惩并重, 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利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煤炭消费争取净压减5000万吨。
 
二、重点任务
 
(一)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3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二)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
 
严格核查清理在建焦化产能,违规产能一律停止建设。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全省焦化行业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明确焦化产能压减清单和重点措施。2019年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2020年压减655万吨,两年共压减1686万吨。按照新旧动能转换三年初见成效的要求,在落实《关于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9年7月底前,分行业制定出台钢铁、地炼、电解铝、轮胎、化肥、氯碱等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三)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煤炭热值,利用3-5年时间,逐步将煤炭热值标准由3700-4300千卡提高到5000千卡左右。加大老旧设备改造力度,推广新型水煤浆、煤粉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部淘汰。提高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小机组运行时间。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配合,各市政府负责)
 
(四)推进冬季供暖节能降耗。
 
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细化方案,推进供热体制改革, 增加大容量高效机组供热负荷,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3000万千瓦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1.5亿平方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配合,各市政府负责) 
 
(五)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
 
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加快建立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分区域、行业、企业三个层面开展评价,整治淘汰产出效益低的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大数据局配合,各市政府负责) 
 
(六)重新分解各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研究把公用煤电机组耗煤量从煤炭消费总量中剥离的方法, 重新测算各市煤炭消费基数及总量控制目标,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能源局配合)。各市根据压减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压煤工程,以工程化管理方式确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各市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任组长、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单位和各市政府负责人参加。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
 
各牵头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制定配套细化方案,尽快形成“1+N”工作体系。各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对压减的煤炭消费量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省财政统筹有关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数据平台建设、区域评价奖惩、能耗指标收储等工作。
 
(三)强化统计监测。
 
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级煤炭消费统计体系,建立各市、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定期公布制度,做好数据共享和预测预警。认真核查企业煤耗数据,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四)严格督导奖惩。
 
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进行奖励激励;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采取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积极宣传引导。
 
鼓励省属企业和民营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相关领域投入,主动减少煤炭消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意义,让节约用能、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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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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